送你一份暑期安全指南,對危險說“不”
西江干堤公園,豎立著標識牌,提醒市民不要野泳。(資料圖片)/佛山市新聞傳媒中心記洪海攝
暑假期間,靈龜公園西江沿岸有部分家長帶小朋友游玩。 /佛山市新聞傳媒中心記者馮慧雯攝
暑假期間,孩子想游泳,可到正規的游泳場館。/佛山市新聞傳媒中心記者洪海攝
家長帶小孩外出游玩,要時刻確保孩子在視線范圍內。 /佛山市新聞傳媒中心記者洪海攝
文/佛山市新聞傳媒中心記者馮慧雯
夏日時節,正是孩子們釋放天性,盡情嬉戲的時候。在享受假期的同時,如何讓孩子安全度過暑假成了家長們關注的重點。
暑期是溺水事故、交通事故、電信詐騙等危及青少年兒童身心健康問題的高發期。今天送你一份暑期安全指南,對危險說“不”!助力家長和學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識、法律意識,度過一個平安快樂的假期。
預防溺水 牢記“六不”原則
每年暑假都是未成年人溺水事件的高發期。家長尤其要看管好孩子,不可讓孩子在河道內游泳、玩耍,以免發生危險。
記者了解到,暑假期間,高明部分野泳黑點依然吸引不少家長學生前去“探險”,盡管該區域設有防護措施和警示標識,但仍有一些小孩子不顧危險在水域旁邊玩耍嬉戲。
“我們在沿湖、河岸邊都設立了禁止游泳的警示牌,依然有一些家長及小孩不聽勸阻,隨意下水?!备呙鲄^住建水利局工作人員說,特別是在城鄉接合部,因為無人看管的江河、池塘等野外水域較多,并且缺少安全監管,存在安全隱患。
為此,作為學生安全教育的主要陣地,高明區教育部門和學校想盡辦法,向學生普及防溺水知識。假期前,高明區教育局已安排部署各項防溺水工作,扎實開展防溺水主題教育,建立防溺水防范長效機制,切實保障全區廣大中小學生的生命安全;全區各校也通過開展主題班會課、制作手抄報等形式宣傳防溺水知識。
“防溺水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只依靠教育部門、學校的力量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社會各界和學生家庭的共同參與?!备呙鲄^教育局安全保衛股相關負責人說,只有通過各級政府、社會、學校、家庭緊密配合,加強教育、監管,進一步增強家長、學生的安全意識,完善各項監管和保護措施,才能有效減少溺水事故的發生。
該負責人還特別提醒,廣大家長要教育和監管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與他人結伴游泳;不在無家長、無教師帶領的情況下游泳;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護人員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學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在遇到同伴溺水時不盲目施救,應立即尋求成年人的幫助。
加強監管 提高交通安全意識
暑假期間,隨著孩子們外出機會的增多,發生交通事故的幾率也隨之增大。大多數孩子由于生理、心理尚未成熟,走路或騎車時往往不注意道路交通安全,容易引發交通意外。
此外,由于孩子本身無法預見交通危險情況,自我保護意識和自我控制能力都不足,獨自外出玩耍時也存在極大的交通安全隱患,一旦遇到緊急情況可能無法快速正確地采取避讓措施。
去年,在明城鎮明七路,一名2歲的小男孩突然沖出馬路,所幸路上的小汽車及時剎車,沒有造成安全事故發生。該男童家長心有余悸地說,家里忙于生意,疏忽了對孩子的看管,要是孩子發生意外,后果就不堪設想。
高明公安提醒,家長一定要重視青少年出行安全,日常生活中要看管好小孩,帶小孩外出時要時刻確保孩子在視線范圍內,以防孩子走失或被不法分子帶走。另外,家長可為孩子佩戴標注有身份信息的信息卡或手環,同時讓孩子記住家人的電話。若不幸發生意外,家長要保持鎮定,及時撥打110或到就近派出所求助。
高明區教育局安全保衛股相關負責人還提醒,12周歲以下兒童嚴禁騎單車上路;不建議12周歲以上但車技不夠嫻熟、對危險情況判斷能力欠佳的孩子騎單車上路;在道路上騎單車時要靠右側騎行,不能和機動車搶道,更不能相互競逐;步行時不要埋頭看書、玩手機,必須在人行道內行走;不要在道路上踢球、玩滑板;不要嬉戲打鬧;不要翻越護欄;不要隨意橫過馬路;不要扒車追車、拋物擊車。
此外,家長應注意,外出時不要讓孩子獨自過馬路,不要讓孩子獨自在車輛較多的停車場、小區出入口等路段玩耍;帶孩子過馬路時,一定要走人行橫道、過街天橋、地下通道等行人過街設施;帶孩子過馬路時,要牽著孩子的手腕,以防孩子突然掙脫。
目前,中學生騎電動車出行的不在少數,但未成年人的應急處置能力較差,安全意識相對較弱,騎電動車的危險性較高。高明交警提醒家長,應負起監管責任,為了孩子人身安全,不要縱容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駕駛電動車出行,并教育孩子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規。
警惕詐騙
安裝反詐APP
每到暑假,很多大學生想通過打暑期工的形式賺取收入、積累社會經驗。積極參與工作實踐是好事,但背后可能潛藏著諸多陷阱。大學生由于缺乏社會經驗,很容易受到社會人員的欺騙。
派傳單是大學生最常參與的工作實踐之一,多是通過同學或者熟人介紹,沒有和雇主簽訂用工合同和協議。
“幾乎每年都會發生因大學生沒有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務合同而蒙受欺騙的案件?!睂Υ?,高明公安表示,即使是打暑假工,也一定要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這是事后維權的必要保障;且合同中應約定工作時間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高明公安還提醒,找工作時一定要擦亮眼睛,要有風險防范意識,確保招工信息來源真實可靠,慎防非法中介收取中介費;如果招聘單位向大學生提出收取押金、保證金等,就要提高警惕,因為任何招聘單位以任何名義向求職者收取抵押金、風險金、報名費、培訓費等行為,都屬非法行為。
此外,還要防止陷入傳銷陷阱。一些傳銷組織會借招暑期工的名義招募一些社會經驗少的大學生作為下線,給他們洗腦。對此,高明公安提醒,大學生不要有不勞而獲的投機心理,要踏踏實實工作,如果陷入傳銷陷阱,務必想辦法報警求助。
而對中小學生來說,即使不出門,也可能遭遇詐騙。不少學生暑期會使用家長手機來上網、打游戲,殊不知,危險也可能存在手機之中。高明公安提醒廣大家長,現在手機功能太強大,綁定的信息太多,家長盡可能不要讓小孩玩自己的手機,以免信息泄露;家長手機應安裝“國家反詐中心”APP,該APP可提前預警,快速舉報詐騙內容,攔截可疑電話,并及時報警。
另外,家長也要告知孩子不要輕易添加陌生人為好友;不要輕信陌生人言辭,遭遇恐嚇時,不要害怕,及時與家長溝通;一旦涉及資金轉賬或發現任何不妥,立即向家人反映或報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