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佛山市高明區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辦法》規定,擬對黃杰、李偉光、陳秀萍不顧個人安危,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和公共財產安全的行為確認為見義勇為?,F對其事跡公示如下:
黃杰,男,26歲,重慶市合川區人,廣東佛明安保有限公司員工。
李偉光,男,53歲,廣東省佛山市高明區人,廣東佛明安保有限公司員工。
陳秀萍,女,44歲,廣東省佛山市高明區人,廣東佛明安保有限公司員工。
三人見義勇為事跡:
2023年3月28日9時許,陳秀萍日常工作巡邏到高明區荷城街道三洲公正路天川川菜館時,發現在川菜館后面一居民樓一樓的出租屋里有很多濃煙冒出。陳秀萍見狀馬上打電話通知隊長黃杰,隨后黃杰與隊員李偉光一起趕到現場。黃杰馬上到起火的出租屋敲門,李偉光和陳秀萍則疏散樓上住戶和附近群眾。房東到場后稱沒有鑰匙開門,于是黃杰和房東合力將門撬開,進入出租屋內發現里面沒有人,有一個插在床頭插座的電蚊拍起火了,連帶著床上的被子、床單一同著火。黃杰急忙將屋內的煤氣瓶和電動車拖出屋外,隨后拿滅火器與李偉光、陳秀萍一起滅火,不久后派出所警輔人員也趕來現場幫忙滅火,眾人合力將明火撲滅。等到消防人員到場,黃杰、李偉光、陳秀萍將現場交給他們后才放心離開。
經調查,出租屋房東系黎某,57歲,據其反映,其將三洲明華路38號2座104房出租給李某,2023年3月28日8時許,李某告知黎某要回廣西祭祖,過段時間才能返回廣東。李某表示其離開時已經將出租屋的電源總開關關閉,把電蚊拍放在了床上,起火原因應該是電蚊拍短路。
經佛山市高明區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辦公室成員單位集體研究,認為黃杰、李偉光、陳秀萍在關鍵時刻,挺身而出,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和公共財產安全的行為,符合《佛山市高明區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辦法》第二條、第十六條第一項的規定,屬于見義勇為。
公示期自2023年5月16日至24日(共七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請廣大群眾監督評議。如有問題、意見、建議,請以電話、留言、信函等形式,實名向佛山市高明區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辦公室反映,聯系人:何警官、殷警官,聯系電話:0757-88662266;聯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區荷城街道文明路283號。
佛山市高明區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辦公室
2023年5月16日